📍 五家渠市
政策通知公告

鑫达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5/07/29 3.2k 阅读 204 点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7月,受五家渠鑫达畜牧养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鑫达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鑫达年出栏5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五家渠蔡家湖镇第六师1037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保育育肥一体舍10建筑面积3154.08m²;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发电机房、电锅炉房、晾晒场、黑膜池、配水池。

二、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五家渠鑫达畜牧养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565636932

地址:新疆五家渠蔡家湖镇1037连辖区晾晒场区内东面房屋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箱:2935322808@qq.com

电话:1829063318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769号长春路超高层小区办公综合楼1102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家渠鑫达畜牧养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7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