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6/08/19 2.0w 阅读 544 点赞

于注销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辖区各道路运输业户:

为规范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第四十三条“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注销手续”之规定截至2026818日共有50巡游出租车辆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现决定对取得《道路运输证》已超过180日未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巡游出租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车辆《道路运输证》自动失效,车辆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使用已注销的证件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巡游出租车辆明细清单

第六师交通运输局

2026818

需注销出租车辆台账.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